【慧聪消防网】贵州省黔南州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全面提升城市预防和控制火灾能力,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维护社会稳定。黔南州政府下发《黔南州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大力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及建设工作任务。黔南州政府要求各县(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州政府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将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黔南州2010年消防工作及“防火墙”工程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农村村寨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试点及本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按进度、高质量的完成各项试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
加强培训,积极宣传,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政府要明确公安、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黔南州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办法》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针对学生和受训对象情况,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的内容。工会、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机构要利用基层消防队(站)优势,通过实操演练、装备展示、案例讲述等多种方式,开展直观消防安全教育。要督促社会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和内部职工分批组织实施培训。各单位内部必须要培训1-2名“防火墙”工程建设“明白人”,对于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防火岗位员工,要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岗位消防安全意识。各类宣传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城市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等媒体的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联系合作机制,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报道,营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强势推进氛围,公布提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重要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曝光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播放报道重特大火灾案例,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消防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大型消防公益宣传主题活动,借助媒体报道,形成强大消防宣传攻势。
提前谋划,科学部署,完善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建、规划部门在编制、修订城镇规划时,要将地区消防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寨以及50户以上自然村寨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一并编制。在项目规划、审核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城建部门要根据全州统一规划建设和县(市)建设的不同情况,明晰消防水源底数核查、规划建设、建设施工、维护保养等方面职责,继续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力度。
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市)政府要根据全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市)政府要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理顺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相关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及任务,分别从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隐患源头管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联合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社会面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消防联合执法和行业系统管理效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将消防安全作为办理证照等相关行政许可的主要条件,全面整治清查经营性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情况纳入办理相关证照的主要参考依据。
要加大对“防火墙”工程相关经费的保障,确保“防火墙”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好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队伍营房、车辆、器材、装备、攻坚组装备、特勤器材装备,消防工作业务、消防宣传教育等经费的落实。必须保证农村村寨、派出所、社区试点建设所需经费。确保各项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并通过省、州政府的考核验收。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类试点社会单位安排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本单位“防火墙”试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验收合格。
适时督导,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黔南州政府成立以韦绍凯副州长为组长的黔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导小组,负责对全州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各级各部门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防火墙”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来稿单位:黔南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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