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江苏武进区地处常州南大门,各类大型商场、歌舞娱乐、餐饮游艺等公众聚集场所云集,在给全市经济发展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我们消防监督工作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因此,笔者就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所以存在,除了一些单位、业主自身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外,消防监督工作不力也构成一部分因素。笔者认为当前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消防监督人员人少质弱,责任意识不强。一是不少基层消防监督机构消防监督人员缺少,部分工作出于应付,使得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不能按要求开展。二是少数消防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甚至连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都掌握不清。三是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对公众聚集场所主要防火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之较少,不能在工作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不能正确提出整改意见。四是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工作中掺杂私心,贪图小利,对发现的问题熟视无睹。
(二)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针对性不强。一是由于实行分级管理,不少公众聚集场所被纳入派出所管理范围,而许多地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起步较晚,且存在人员不足,消防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导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以到位,甚至出现失控漏管情况。二是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多在夜间营业,而消防监督检查又多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导致不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解决。三是消防监督检查偶尔流于形式,不细致深入,在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方面习惯看表面东西。四是消防监督检查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往往注重对看得见的隐患加大督改力度,而对责任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灭火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
(三)服务指导意识不强,消防培训手段滞后。一是少数消防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只讲监督,不讲服务,只指出问题,没有意识协助解决问题,致使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少规范,停滞不前。二是少数消防监督机构不重视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认为这是单位内部该做的事情,而不去进行必要的组织和指导。三是消防培训手段滞后,部分单位对消防培训工作缺乏研究,系统性、规范性不强,出于收费目的或做表面工作需要组织进行培训,存在培训效果较差,培训面较窄等问题。
(四)督促整改隐患不力,消防执法不严。从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恶性火灾事故的调查表明,这些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早已掌握,有的还多次下发了法律文书,然而隐患依旧,最终养患成灾。不依法监督,不依法行政,该采取的措施没有采取,该实施的行政处罚没有实施,该责令停产停业的没有停,相应却是有的以罚代处,以罚代停,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消防执法不严是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为了改善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一)必须强化消防监督队伍的素质教育。一是要结合当前消防部队中正在开展的“说理式”执法制度活动,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摆正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二是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此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二)必须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应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督促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来推动和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二是应经常组织对辖区街巷进行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多是在已有建筑物内进行装修而成,业主不懂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主动申报消防备案的较少。因此,应通过经常性的巡查及时发现违章装修行为,将违章装修可能形成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应严格室内装修队伍管理。一方面必须实行严格的认证管理,对无证装修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另一方面对未办理消防备案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室内装修的持证施工队伍也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特别对屡教不改或因此而造成火灾隐患的持证队伍应建议掉销其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许可证。四是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点,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特别在消防监督检查时间上应尽可能安排在场所营业时间进行,但应注意工作方法。五是应严格按规定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检查必须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特别对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组织进行隐患论证,找出依据,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合法的整改意见。六是应加强与工商、文化及装饰行业行政主管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合力。
(三)必须突出加强火灾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一是应采取严格合理方式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实行全员消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二是应结合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特点协助制定科学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每半年按制定的灭火和疏散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弥补不足。三是应将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电气消防检测和固定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纳入消防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并使此项工作制度化。四是必须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完好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最重要的是人员火灾情况下的疏散问题,因此,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和疏散门关闭、上锁等问题的发生。
(四)必须加大消防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要争取政府领导重视,为消防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执法程序,推行消防执法责任制和严格的执法审批制度。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办,办而不严等问题的发生。五是应注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通过隐患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争取社会舆论支持,达到以儆效尤,推进消防执法工作开展的目的。六是应依法严肃查处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不仅应依法追究起火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相关消防监督人员也应视情况追究消防监督管理责任。
综上所述,公众聚集场所虽然诱发火灾因素较多,但只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深入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就可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维护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