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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消防条例通过审议 符合地方特色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7-29 08:38 出处:青海新闻网 作者:韩晓红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7月26号和27号,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青海省消防条例草案等决定和议案。

【慧聪消防网】7月26号和27号,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青海省消防条例草案等决定和议案。

在审议《青海省消防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遇到一些急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面临着较长时期内火灾总量持续增长的压力。自2002年至2009年底,全省共发生火灾8011起,死亡79人,造成直接损失4467万元,火灾起数由2002年的667起上升到2009年的1342起,上升趋势比较明显,亟需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二是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与经济会发展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量不断增长,致灾因素日趋复杂,灭火救灾任务艰巨。截止2009年年底,全省共有高层建筑520栋,公众聚集场所2024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687处,学校3494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727家,而现有消防设施和装备,远远发不到规定的标准,难以满足火灾扑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三是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不够完善,消防责任主体的责任不够明确,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尚未形成。四是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薄弱。青海省农牧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防火安全条件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匮乏,火灾事故无法及时处置。据统计,农牧区火灾起数占总数的50%以上。五是消防队伍特别是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仍然滞后。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修订后,青海省《实施办法》在制度设计和内容上许多规定与《消防法》不一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因此,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针对青海实际,废止《实施办法》,制定符合青海消防工作特点的《青海省消防条例》十分必要。条例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青海省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成熟。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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