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消防安全涉及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单位,应更体现人性化执法。”在昨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云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对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渝南提出,草案设置的消防行政处罚幅度较大,执法中易产生随意性,建议取消或降低相关行政处罚幅度。
消防:取消处罚下限以便人性执法
梁渝南指出,应在草案的法律责任首条中增加“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内容,同时还提出了相关降低行政处罚幅度问题。梁渝南说,鉴于云南省大量的消防管理相对人属于小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草案中相关处罚规定的下限“500元”和“1000元”罚款,在执行中有困难,建议取消,便于人性化执法。
针对要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省公安厅副厅长董家禄提出,草案明确单建式地下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其消防安全要求高,是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应纳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范围。
监督:各级“红头文件”将备案审查
《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提交了审议。会议指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制定了相关法规,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拟对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乡镇人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县级以上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等对社会各界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报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审查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制定或增加相对人义务等情形时,可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审查建议。
水利:云龙水库应该受到“省级保护”
昨日,《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草案)》也提交本次会议一审。会议指出,云龙水库作为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的水源工程,是昆明市最主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向昆明城市供水2.5亿立方米,占全市供水总量的60%以上,尤其是今年大旱,昆明供水不受影响,云龙水库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云龙水库水质保持在II类,总体状况在不断改善。但同时,原《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显现出入库河流水质不容乐观;部分流域区面积环境污染情况仍存在等主要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及时在省级层面制定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以解决云龙水库水源地跨区域保护问题,实现水源保护区统一规划、统一保护。
旅游:争取建成免税旅游购物区
省旅游局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提出将整合现有旅游教育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组建云南旅游大学。
争取国家支持在云南省主要旅游城市和出入境口岸设立免税旅游购物区。今年,将推进10大生态旅游区、40个旅游目的地城市、60个旅游小镇和200个旅游特色村、10大休闲度假基地、30个文化旅游示范县(市、区)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十二五”期间,旅游投资超过1500亿元,力争到2015年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新建或管理60个以上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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