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笔者15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甘肃省将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甘肃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介绍说,在城区,消防总队要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在农村、社区火灾防控方面,主要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归口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城乡接合部、棚户区、"城中村"等地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陶润仁说,到2011年,甘肃省10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乡镇、村庄、社区都要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据悉,甘肃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总体目标是: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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