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渭源县各单位消防管理能力,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渭源大队联合二十个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成立了以副县长包世权为组长的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设有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按照属地管辖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各主管单位依照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和监管的设有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核查,负责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并对各系统、各行业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领导和督促派出所认真履行三级消防监督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单位”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普查治理。
安监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及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积极协助做好“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单位”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艺)厅、网吧、演艺厅、体育健身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古建筑的专项治理工作。
城建部门:负责开展对停缓建工程、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养老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对车站、系统所有单位、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民宗部门: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工商、质检部门:负责对消防产品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专项治理单位登记注册名称及相关情况,依法注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及场所办理相关证件的前置条件和长效机制建设。
执法部门:负责对社会单位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依法查处,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房产部门:依法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办理《房产证》。
此次专项整治的时间将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重点治理、检查评比四个步骤进行。(供稿单位:魏源消防支队)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