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笔者10日在甘肃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今年5月14日,甘肃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就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了专题部署,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工作职责,决定从2010年开始,结合对全省各市州政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一并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据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介绍,甘肃省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将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结合该工程的各项任务,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即: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陶润仁在发布会上对开展此项工程所做的具体工作予以详细解释。他说,“四个能力”建设,就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四项责任”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和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四个基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在这其中,还将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根据需要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都有一支担负初起火灾扑救任务的基本队伍。
“四个水平”是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陶润仁强调,为了确保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取得实效,将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真正把“防火墙”工程建设成为“民生工程”,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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