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6月2日,安徽黄山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黄山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印发全市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此次创建活动主要由各区县消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广泛发动中小学校自愿申请参加的基础上,选定创建活动示范点,进行经常性指导。待条件成熟报经省公安消防部门、省教委共同考核。一年评定一批。争取三年的时间,每个区县至少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要求,各“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要制定年度活动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消防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建立创建活动联系制度,及时提供教员、场地、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利用和发挥好消防站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指导、配合学校开展创建活动。另外,《方案》还就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标准进行了详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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