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为确保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安全,也为今后该区块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依据,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市规划局根据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现状和《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设计专篇专题评审会会议纪要》(杭运保纪〔201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全面部署。
《方案》共分5个子方案,分别对大兜路、拱宸桥桥西、塘栖市南、塘栖水北、塘栖市河历史街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历史街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监管。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管委会与使用单位要把预防火灾列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管委会与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为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街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管委会与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干部,建立专职或群众性义务的消防组织,定期组织教育训练,开展经常性的自防与联防活动。凡在历史街区工作的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均需具有基本的防火与灭火知识。
《方案》明确,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管委会、使用单位,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在历史街区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利用历史建筑用作职工宿舍或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禁止在历史建筑的主要殿屋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历史街区必须按照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关于《各历史街区危旧房改善及配套公建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篇》的要求,落实开放游人参观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2具手提式4kgABC干粉灭火器;对已建的柱、梁、枋、檀、椽和楼板等主要木质构件,在木材的表面涂刷或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历史街区的防火分隔墙或防火间距应保证现有的格局,不得随意改动。
《方案》指出,历史街区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按国家规范设置市政消火栓。历史街区建筑管理与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与报警设施,安装自动报警与灭火装置,定期测试,保持完好。组建专职消防队,加强消防监管力度。利用现有的综合管理队员作为专职消防队,将改装成的消防专用车投入到历史街区使用;同时为专职消防人员配备消防电动车、消防自行车、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简易破拆工具等装备。专职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检查,并安排队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
此次制定出台的《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其他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学习和推广的平台。同时,系列标准和规范的出台,也标志着运河杭州段沿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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