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日前,记者从市消防支队获悉,从2010年至2012年3年内,桂林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该工程旨在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3年内,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该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在未来3年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将把火灾预防关口前移,要求社会单位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能够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在消防教育培训中,要求各社会单位的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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