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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5-24 08:38 出处:苏州消防支队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为加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反应能力和联动能力,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出台文件,向各镇区及市属单位印发了《中山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以下简

【慧聪消防网】为加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反应能力和联动能力,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出台文件,向各镇区及市属单位印发了《中山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据悉,这是新《消防法》明确消防部门承担应急救援职责后,中山市首次就消防应急救援管理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确定了消防应急救援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伤亡;统一领导,依法履职;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协同作战,快速联动;救人为主,科学施救;公众参与,规范有序;明确了工作目标,即有效处置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宣告成立了全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机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按照《预案》,市政府设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指挥部为本预案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协调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安监局、监察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外事侨务局、台务局、信息产业局、中山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市供水公司等22个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建,现场总指挥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市公安消防局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当值的指挥长担任。《预案》还明确了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明确事故发生地政府对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能分工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还就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事故的响应、预警和处置、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对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预案》要求各镇区和市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和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对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为,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存储量,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为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资保障。对于事故的响应、预警和处置中,明确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程序:受理警情,接受指令;收集信息,判断灾情;调集力量,赶赴现场;侦察灾情,科学处置;发布信息,总结战评,并对后期处置、信息发布、调查评估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力量保障机制保障预案保障装备保障训练保障通信保障等六大保障措施。力量方面,明确由市政府依托市公安消防局组建灭火救援专业队,各镇区建立公安、专职消防队,各消防中队组建灭火救援攻坚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区域联动的灭火救援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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