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日公安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的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近日,市消防支队精心制定出台《萍乡市公安消防部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方案,扎实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跨入全省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
据了解,从2010年至2012年,公安部将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据介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四个水平”。
市消防支队为扎实有效开展“防火墙”工程,积极组织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大学习、大讨论和大宣传活动,使全体官兵和社会各界切实理解掌握其内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推动规划的全面落实。并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大力实施依法治火、监管控火、科技灭火、全民防火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继承发展、攻坚求变、协调渐进”原则,按照“一年强基创新,二年攻坚创优,三年达标创先”步骤,推进“责任体系、监管能力、基础设施、消防力量、宣教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由于一直以来,校舍消防安全管理和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校舍安全也将纳入“防火墙”工程。省公安消防总队根据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将校安工程消防工作纳入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提高“四个能力”建设。即着力推动中小学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学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消防部门将按照“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的要求,主动跟进消防服务,确保校安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并将建立校安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组,承担咨询、审查关键技术性问题以及消防培训、督查检查等任务,并研究解决抗震加固中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可能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
市消防支队提出五项保障措施确保“防火墙”工程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健康发展。二是广泛宣传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构筑“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方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培育树立典型。通过试点,培养典型,积累经验,树立标杆,力争向全省推出一到两个富有萍乡特色的构筑“防火墙”工程品牌。同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全市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构筑“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四是严格奖惩措施。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绩效考核,制定专门的奖惩规定。每年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一次构筑“防火墙”工程评比表彰活动,激发部队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热情。五是强化考核验收。提请本级政府把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每年对下级政府及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来源:江西萍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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