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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集贸市场1公里范围不得用明火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5-06 08:32 出处:新疆克拉玛依消防支队 作者: 徐基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为切实做好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结合当前大风天居多、易引发火灾

【慧聪消防网】为切实做好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结合当前大风天居多、易引发火灾的实际,紧紧依托克拉玛依电视台这一优势资源,向全市发布大风天“禁火”公告,避免因大风天使用明火而引发火灾。

《公告》对大风天不得动用明火的场所进行了明确,1、棉花库的原料堆场;2、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3、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10户以上)住宅区;4、草场、苇场等农作物种植区和林区;5、易燃易爆场所、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等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内部及周围1公里范围。

《公告》指出,大风季节,各区、街道、各单位必须确定大风天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灭火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管网畅通,消防器材完好。

《公告》要求,凡风力在7级(含本数)以上的天气均实行禁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室外使用明火。

《公告》强调,对在大风天违反禁火规定,动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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