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笔者日前从吉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前,吉林省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消防宣传和扑救任务。
从2010年至2012年,吉林省将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今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全安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达标单位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
2011年前,吉林省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将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承担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的任务。同时,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和社区,还将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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