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编者按: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用无数财产和生命代价换回来的沉重教训。因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尽快扑灭火灾,应是大家的公识。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或为开心取乐,或为减少投入,或为避免麻烦,或是心存侥幸,在消防领域不断地上演了一系列造假丑剧……
谈及消防市场还哪些问题需要曝光时,天水消防苏应文这样回答笔者:
“对于这些问题!我想我只能给您一个对简单的回答!”
“就是对于消防部队来说!消防产品不能有任何缺陷!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敢设想!
可以说3.15是消防部队打击这些的一个重要机会!所以的基层大队都在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调查整治!有的还有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曝光没需要!整改要认真落实!”
对于同样的问题,江苏省盐城市消防支队陈宝田、胡万春也有很深的感触。他们认为一件假冒伪劣商品,带来的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损失;而一件与消防有关的假产品,带来的可能是千百人的痛苦和不幸。假冒伪劣产品虽然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因其价格低廉,在社会上颇有些市场。就消防领域而言,假产品也是十分猖獗,打假任务异常繁重。
胡万春介绍,2002年底,江苏省盐城市某单位举行灭火演练,当一位安保人员手拿着灭火器靠近正在燃烧的油盆准备灭火时,事件发生了。只听“轰”的一声,不是油火被扑灭了,而是该安保人员被手中的灭火炸伤了。而如果将此类产品用于火场,救火者可能会丧命,还有可能贻误最佳灭火时间,导致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假消防产品的巨大危害,绝非仅此而已。在扑救建筑火灾时,消防队就常常发现自动报警装置不报警,自动喷淋灭火装置不工作,高层建筑内的水带经不起水压,水带卡口处胀脱,要么是水带在其所标明的正常压力内使用时胀破等。如此看来,看上去似乎‘配齐’的消防器材设施,临到火灾发生之时,往往可谓是企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胡万春感叹道。
消防产品是国家严格控制生产的产品之一,必须符合严格的产品质量法约束,并经消防部门论证检验方可生产,对于经营消防产品的各销售点也必须由消防部门发证批准,并接受消防监督。《消防法》还规定,违法生产、销售假消防产品的,将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罚。
尽管如此,当前全国消防产品生产、经营领域仍存在“百花齐放”局面:许多未经批准的厂家见生产消防产品“利润丰富”,便自作主张地进行消防产品生产,肆意以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简单加工,便假冒成某些正规品牌消防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有的单位凭其低廉的价格诱使建筑业主采购;也有些经过正式批准的销售点,市场打一点“擦边球”,偶尔从事假冒消防产品经营,以牟取暴利。
2007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消防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就先后没收了价值近100万元的伪劣消防产品。假消防产品之猖獗,可见一斑。
因此,无论是假火警、假产品还是假动作都是严重阻碍消防工作在新世纪快速发展的绊脚石、拦路虎,唯有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予以打假,方能使迷途者知返,彷徨者止步,围观者拍掌,真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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