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在消防安全普查时,经常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着将灭火器妆门面的现象,林林总总的摆放在大厅、过道内,借以显示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
灭火器是扑灭火灾的“尖兵”,而非接受监督检查的“仪仗队”,灭火器更不是“花瓶”想放到哪里就放到哪里,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也对灭火器摆放位置是有明确规定的。
化学泡沫灭火器在存放时,不可靠近有高温的地方,以防碳酸氢钠分解出二氧化碳而失效,严冬季节要采取保暖措施,以防冰冻。并应经常疏通喷嘴,使之保持畅通。最佳存放温度为4-5℃;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温度不要超过55℃;干粉式灭火器,平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干粉受潮变质;还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防失效,存放环境温度在-10——55℃之间。
因此一定要做好灭火器的放置工作,否则轻者缩短灭火器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性能,重者使灭火器失去效用、贻误灭火战机。同时在一些宾馆、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应该保证任一可能着火点均可同时得到两具灭火器的保护,这两具灭火器应配置在不同的设置点。那么按照这一要求一些出于整齐美观、或为防盗而将灭火器集中存放管理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