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最近,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了《青海省消防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省人大内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和部分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了会议。
根据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原则,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主体,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有必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论证会围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消防组织建设、消防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专家们还就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保障;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以及增加草原、森林防火的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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