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11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袁芳主持召开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司法处处长王玲、副处长盛华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二处处长王爱生,市政府法制办二处干部王辛欣,市公安局法制办法规处刘红梅副处长、干部刘玉琦,消防局防火部副部长刘洪海、法规处处长孙富参加了研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总体时间安排、重点问题、工作方法和修订起草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研讨会上,袁芳副主任首先介绍了目前本市地方法规的立法形势,分析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按时、保质完成修订起草工作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刘洪海副部长汇报了自市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确定《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列为市人大2010年正式审议项目以后,消防局开展工作情况,介绍了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法制办沟通情况,并重点从深化调研、完善草案、修改报审等三个环节汇报了修订起草阶段的整体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安排,就拟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作了说明。市公安局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在常委会内司办、法制办与会人员分别就立法工作程序、立法技术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并重点就修订调研阶段的侧重点、调研过程与沟通协调的关系、需立法解决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的讨论。
此次专题研讨会是《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议定以下事项:(一)确定了整体时间安排:三月底前形成《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六月底前市公安局正式报市政府法制办,九月底前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审议。(二)确定了各单位参与修订起草小组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司法处、法制办公室二处、市政府法制办二处、市公安局法制办法规处、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部部等单位共14人组成。(三)确定了修订调研的重点问题: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办公会上讨论通过的《关于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提出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修改内容,重点就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调研起草:一是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四是完善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五是明确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六是明确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的职责范围、程序规范。(四)确定了修订起草的基本工作方法:一是全面发动消防局内部各业务部门和全市各有关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广泛采纳各方意见;二是先由消防局起草一个《修订草案》(调研稿),形成基本的制度框架,在整体框架内,围绕各项重点问题调研、协调同步开展;三是边调研、边起草、边论证;四是适时召开3次由各单位局级领导参加的高层例会,起草小组采取“小例会”等方式,每周沟通一次情况。
会议结束时,刘洪海副部长表示,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北京市消防条例》的修订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次研讨会又提出了许多具体的立法要求和工作方法,消防部门作为条文起草的具体承办单位,要在人大、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调动内外部所有积极因素,加快修订调研步伐,提高条文质量,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按照人大确定的时间安排,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修订起草阶段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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