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11月25日下午,消防局在806会议室召开《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起草工作部署会议。消防局张久祥政委、骆原副局长、防火部谭林峰部长、刘洪海副部长、司令部陈广民副参谋长以及消防局司令部、后勤部、防火部相关处室主要领导和部分支队、消防处领导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防火部谭林峰部长主持。会议印发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背景材料》、《<北京市消防条例>立项论证报告》、《<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方案》和前期基础调研阶段编制的《法律法规汇编》等材料。
会议首先由刘洪海副部长介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前期工作情况,宣读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方案》,并就方案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会议要求要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关于立法审议阶段的工作总体部署和《条例》的修改进展情况,抓紧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消防局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助,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比较成熟的修订文本,按时提交《条例》修订草案报送市人大审议。
骆原副局长对《条例》修订起草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认真分析火灾形势,结合实际,提高《条例》可操作性;二是将我市有关消防工作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行之有效的规定,总结提炼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三是要结合首都消防高标准、严要求的特点,增加立法的高度和可操作性;四是加大立法调研力度;五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组织保障。
张久祥政委对《条例》修订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随着5月1日新《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消防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积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加快《条例》的修订进程,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好《消防法》、促进我市消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就下一步修订工作,张久祥政委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北京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北京消防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的过程,也是大力宣传贯彻新《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过程,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的高度去认识,高度重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这项工作。二是要确保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对北京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将立法与日常工作结合,特别是要把执法规范化体现进来,把立法过程融入工作之中,写出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条文。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从事修订工作,要密切加强与法制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加强与人大、政府、市局、公安部消防局以及外省市消防总队的沟通协调。四是要具有立法前瞻性。要准确判断和把握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以首都特有的高标准、高要求反应首都的特点,修订一流的法律。
最后,谭林峰部长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会后各单位的传达学习、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防火部主责部门向各个单位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支持等内容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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