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11月14日晚,家住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的李老太太,在使用电暖宝取暖时,床铺突燃大火。因火势较大,行动不便的老人不幸被烧身亡。经查,老人使用的电暖宝没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笔者调查发现,作为一种使用方便、储热量大、保温时间长的冬季局部取暖理想用品,电暖宝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市民青睐,但因市场鱼龙混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加之一些市民不恰当的使用方法,使得电暖宝的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老太被活活烧死,疑与电暖宝有关
11月17日上午,大河报接到汝州市民李先生的反映后,赶赴汝州进行采访。
据李先生说,11月14日晚8时30分,他突然发现母亲李老太的房间内浓烟滚滚。担心母亲安全,他们几位子女很快冒浓烟进入房间查看。当时,李老太的房间已经被熊熊明火吞噬,众人根本无法靠近。“院子里没有水,井水又抽不上来”,等消防官兵将大火扑灭后,李家人发现,被烧成焦炭状的李老太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母亲以前偏瘫,一直卧床不起。冬天天冷,我们给她刚买了电暖宝,放在她的被窝脚头,事发前刚给电暖宝充过电。”李先生说,电暖宝是他在市内一个小商店购买的,花了21元,但没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等相关产品生产信息。
汝州市消防、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也先后赶赴现场扑救并展开调查,基本排除了人为纵火可能。从失火房屋的被焚状况和屋内电路完好的情况,消防部门初步判断,此次失火不排除与电暖宝有关。
目前,痛失亲人的李家人已经与电暖宝经销商等方面展开交涉。
18日下午,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住院部医护人员也表示,每年冬天,该院都会收治一些被电。
暖宝烧伤、烫伤的病人,“伤者主要是老人和孩子”。
电暖宝销售火爆,但“三无”产品不少
就电暖宝的产品质量状况,18日上午,笔者在郑州一些超市、小商品市场、家电连锁销售网点走访发现,此类产品的质量令人担忧。
在福寿街万博商城三楼,多家电器销售门店的柜台上都摆放着各种形状的热水袋式电暖宝。笔者观察发现,这些电暖宝没有任何包装,而且外表面除了卡通花纹和电源插孔外,亦无任何产品标志。问及是否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手续,多位店主都直言“没有”,“这种产品都是这样,根本不会有问题!”
在郑汴路家电市场内,售卖电暖宝的商铺至少有30家。在这些商户门前,电暖宝都被摆放在了显眼的位置。一家商户老板告诉笔者,自从天冷之后,电暖宝就迅速畅销起来。该商铺出售的3种电暖宝,售价从10余元到20多元不等。“这玩意儿卖得很快。”他说,仅他的小店,一天平均要走十几箱货,一箱是12个电暖宝。
“现在天这么冷,卖得肯定好了!”另一家商铺的女老板说,“我们主要是做批发,你带几箱回去,保准很快就卖完,不用管啥合格证,啥手续的,你走走看看,哪儿的东西都是这个样,你放心卖好了,出了事过来找我。”
不仅是小型商家,即便是在人民路、花园路上的大型超市出售的电暖宝,笔者走访发现,不少产品也存在“三无”问题。
行业待规范,工商部门将进行整治
18日下午,河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维修行业协会副秘
书长周湘浩受访时说,电暖宝作为家用电器的一个分支,能够比照的规范标准只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但因电暖宝属于新兴电器产品,相关规定相对笼统,约束力不强。
此外,电暖手器产品还没有被纳入到国家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体系目录管理,只是属于自愿认证(CQC认证)范畴。
“除一些较大的厂家注重自身声誉,会按照更高的标准生产,一般的小厂家、小作坊偷工减料,这也是造成电暖宝产品问题的主要原因。”周湘浩说,电暖宝市场发展很快,目前这样对生产厂家的宽泛约束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应该用更完善、更规范、更有力度的规定加以约束。
河南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每年冬季,关于取暖设备的投诉都是一大热点。对于电暖宝的投诉,目前越来越多,他们也将组织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人员进行查处。
这位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取暖设备要到正规的商店购买,购买时一定要看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并留下购物发票,万一有质量问题在维权时也能作为凭证。消费者使用电暖宝时最好在热水袋外加一个防护套,使热水袋不直接接触使用者的皮肤,以免烫伤。储水式电暖宝内存的高储能致热液,充电次数越多,损耗越大,一旦发现产品出现鼓胀、出声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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