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60年时光荏苒,60年沧桑巨变,山西消防部队的官兵们,用“人民消防为人民”的铮铮誓言,见证了共和国60年的发展轨迹,涌现出大量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是他们,这些可爱的红门卫士,在历史的变迁中,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而成长。山西消防队伍建设也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跨越历史的门槛,让我们翻开尘封的档案,去追寻他们的脚步,追寻他们由简陋向正规化华丽转身的轨迹……
脱胎换骨新消防
山西的新消防史,应该从太原解放,人民解放军从国民党、阎锡山旧部接收消防工作算起。从那时起,山西的消防工作掀开了波澜壮阔的一页,在旧中国的消防基础上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使之适应新中国的社会发展和需要,是摆在刚接手的人民解放军面前的首要任务。
山西号称“表里山河”,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文物众多,特别是地上文物,有全国之最的美誉。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人们的防火意识也相对淡薄,消防工作的开展步履蹒跚,经费也难以保障。如何保卫这些珍贵文化遗产,令当时的消防官兵颇为挠头。那时的太原人形容消防队的情形是“一帮利索人,几辆破罐车”。1951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批示》,明确指出:“消防事业所需的经费应当由各级人民委员会列入地方预算开支。”
1965年5月,公安消防民警班长以下人员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编制单列,各级公安消防经费相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中,实行义务兵役制战士的津贴费及公安消防民警干部工资福利等均由地方财政负担,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公安机关拨给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车辆、器材、燃料、维修等费用,则在城市附加费及维护费和基建投资中开支。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保证消防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1981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消防局联合下发《关于消防补助费分配及使用的通知》,对消防补助费的发放、购置各类消防车、艇、通讯器材、泵及其他消防装备;开展消防宣传;增添防火检查、火场勘察、火灾研究分析、消防产品鉴定等需要的仪器设备;训练城乡义务消防队的必要补助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一通知的贯彻实施,为各级公安消防经费来源开辟了新的渠道。
1983年1月,公安消防队伍纳入武警部队序列,部队官兵的工资津贴、生活补助、福利费、办公费等项开支,由国家财政负担,武警总部统一划拨;公安消防业务性开支和消防站的营房、营具、消防设备、设施及其维修费用,由各地财政解决。1985年1月,武警总部又下发了通知,规定从1985年1月起,消防部队经费指标由武警总部消防局统一提出计划,经总部后勤部提出意见报总部审定后“戴帽”下达,包干使用。从1989年1月开始,消防部队原由武警总部供给的部分经费改由财政部实行预算单列,由公安部消防局按年度计划下拨给省消防局,由省消防局后勤部门统一管理。
到1997年,经省公安厅同意,并报经省财政厅批准,省消防总队消防业务经费从当年起在省财政预算单列,由省财政厅直接拨款供给。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作为消防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头,困扰消防部门多年的经费保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至此,山西消防工作如虎添翼,各项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
把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公安消防部队承担着保卫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防火灭火主力军,是应急救援突击队,只有把消防队伍建设好,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灾有所靠,灾有所救。
山西省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原山西公安消防总队政委张秀全是共和国的同龄人,干了一辈子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见证人之一。张秀全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深情地说:“社会在进步,消防部队的编制和经费也在逐年增加,人员和装备比过去翻了许多番,我是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哪!”
消防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始至今就没有放松。他们结合消防部队的现状,狠抓部队正规化建设,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全体官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省消防总队和全省各支队都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计划相符、结构合理、保持稳定的要求,在干部的“进、出、开、调”等环节上,严格把关,积极做好干部交流、调配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培养了一大批思想正、业务精、会带兵的消防干部。通过干部的合理流动和有序更替,使干部队伍逐步形成了良性循环。
行政管理是加强公安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以灭火、防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新中国成立60年来,山西省消防部队行政管理工作,坚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全省消防部队的正规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特别是在1997年5月,山西消防总队在晋城、运城支队举办了机关正规化建设现场会,这次会议明确了支队机关作为“一线指挥部”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全省消防部队的正规化建设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将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推向了高潮。1997年10月,新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警备条令》颁发全军实行,山西消防总队又积极安排学习、落实。2005年8月,《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工作手册(试行)》向全省消防官兵推出,从警容警纪到训练器材、从早操训练到请假销假、从值班制度到业余活动,全都进行了规范。“铁的纪律锻造铁的军人”,全省消防官兵把每项工作都落在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省消防总队还大力开展了“保安全,防事故”及“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部队各级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各类事故的发生率逐年降低,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了有力保证。
专职消防队大发展
解放初期,山西没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只有与警卫合并的3支警消队,即晋华纺织厂警消防、西北火炮厂警消队、西北火炮修造厂警消队,人员10―20人不等。
1950年至1952年,遭受战乱破坏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恢复生产,但是火灾发生比较频繁,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尤其是军工企业,发生火灾后,本厂不易扑救,而且公安消防队少,难以顾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的消防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山西省内的大、中型企业开始扩建和兴建。为保卫工矿企业的消防安全,各企业组建了专职消防队。至1976年底,全省共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118个,人员2052名,各种消防车辆172辆。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西省消防总队在抓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也狠抓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整顿和建设工作,使多数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编制补充了人员,增加了消防车辆。
1987年1月19日,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了《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根据山西省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织整顿经验,制定了《山西省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企业规模、级别设置了处级消防大队34个,科级消防队85个,科级以下消防队36个。同时建立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统一了专职消防队制式服装。至1988年底,全省共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155个,人员3888名,各种消防车321辆。
进入新世纪,2005年以来,省消防总队积极探索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实施改革。2005年5月25日,省政府召开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整合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会后,全省迅速对经费无保障、执勤条件较差的队伍实行撤并、重组,征召合同制消防队员,组建新的专职消防队,对执勤比较规范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予以巩固加强,将120个企业专职消防队整合改革为90个,实现了“队员年轻化、装备标准化、职能社会化、管理正规化”的目标,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与此同时,通过采取政府出资建队、政府和企业联合建队、民营企业出资建队、国有大型企业出资建队和农村自筹资金建队等模式,山西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到2007年,全省42个未建任何形式消防队站的县(区)共投资4450万元,全部建起了政府专职消防队,总占地面积近10万平方米。
目前,全省共组建非现役专职消防队149个,配备消防车383辆,征召合同制消防员1855人;组建义务或志愿消防队2032个,配备消防车51辆,配备消防员26717人。专职消防队及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的指导和有效管理下,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成为了山西灭火救援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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