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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中国 我国古代如何确保消防安全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9-30 13:55 出处:中国警察网 作者:高峰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由于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所以其耐火等级很低,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在发生火灾时,整个建筑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

【慧聪消防网】由于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所以其耐火等级很低,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在发生火灾时,整个建筑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严实紧密,内部的烟热不易散发,温度容易积聚,迅速导致“轰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构件,表面积大,木材的裂缝和拼接的缝隙多,再加上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有的建筑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燃烧。但我国古代建筑中也大量运用古代防火技术措施,使得大量木质结构的古民居能够完好地保存至今。

防火引出的牛肠马头墙

如今,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安徽宏村已经举世闻名,事实上,它的建成最早就是为了防止火灾。

明朝万历年间,汪氏族人出于防御火患的心理,集资在村南面开挖了一座人工湖,在风水师的指点下,按照仿生学的原理,精心构筑了一个奇特而又很具科学性的“牛形村落水系”,那流经家家户户门前九曲十八弯的370余丈水渠状似“牛肠”,月沼和南湖形如“牛胃”,配上状如“牛角”的参天古树和象征“牛腿”的四座古桥,在蓝天白云、菜花稻田簇拥下,宏村宛如一头耕牛静卧在青山绿水之中。宏村水系的巧妙建造,虽然首先是为了防御火患,但围绕全村的流水,不仅给宏村带来了灵气,还方便了生活用水,调节了气候,净化了空气,美化了环境。

为加强皇宫的水源建设,古人还在皇宫前建起了具有明显消防特点的“护城河”。像故宫的护城河:紫禁城外有护城河,天安门前有外金水河,太和门前有内金水河。在重要的建筑前引来充足水源,无疑是一种高明的治火措施。

明代,为保证关系到皇帝威严的銮驾仪仗仓库万无一失,建筑设计的防火性相当讲究,除了仓库沿护城河设置外,还建造了绝对可靠的防火隔墙。每隔7间房屋空出1间,并将这间房屋的四壁砌成无门窗的砖墙;然后,在房间内充填三合土,直到顶部用夯压实。最后,封砖盖瓦。这样,从外部看,是一间无门无窗的房屋;从内部看,却是一堵5米厚的防火墙,实际上是一种防火隔离带。这是我国古人的一大创造,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白墙青瓦马头墙是徽派建筑的典型特征,它具有防火和防风的作用。据碑文记载:明代正德年间,徽州城里地域狭小而居民众多,所建房屋鳞次栉比,屋舍之间没有足够间隙,因此,最令人担心的就是发生火灾。火灾有时一年发生一起,有时一年发生几起,令百姓苦不堪言。这里的几任知府曾将火灾的发生归之于气数,始终想不出具体的办法防止火灾。太守何歆上任后,提出了“隆灾在天,防患在人,治墙,其上策也”的唯物主义火灾观。弘治癸亥年(1503年)的夏天,何歆以一名御史的身份来徽州做知府,一到任就追查以前的错误做法。他走遍城中街巷,实地察看之后,叹息说:“百姓居住得太稠密了,又没有防火措施来防止火灾,难怪几千几百户人家会在顷刻之间被烧为灰烬啊!”他下令要“五户人家组成一组,列在第五户的人家将地基收缩一尺六寸作为墙的墙基,不出地基的人家出钱财买砖石、出劳力,违背命令的将判罪”。每天在政事闲暇之时,何歆偕同幕僚走街串巷,为百姓建火墙出谋划策。他亲自向百姓讲述防火规则,晓以利害。不出一个月,徽州城里城外所建的火墙有2000多道。其余乡镇也都严格遵守命令,每处所建的火墙都不低于1000多道。如此一来,大规模火灾发生频率大大降低。

全世界最早的消防部队

我国古代并无消防员之称,而称“火师”。周称司煊、司耀,宋代称防隅、潜火军;元代、明代称救火兵丁;清代初年称防范火班;清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消防”一词从日本舶来,才有消防队之称。

公元1023年,宋仁宗赵桢登位后,即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降旨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组成队伍,建制为专事消防机构———军巡铺。军巡铺作为我国专职的消防部队,其创建之早,组织之严密,器械之众多,制度之完善,恐怕在世界消防史上也是史无前例的。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技精、艺高、胆大、责任心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除火灾隐患。为及时发现火警,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铺兵轮流更替,昼夜值班,风雨寒暑不避”。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在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故而“每遇火发扑救,须臾便灭”、“不劳百姓”。

军巡铺的职责,既在灭火,又在防火。当时“京都禁火甚严”,时至夜半,不论官宦、百姓均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夜间巡逻兵士走街串巷,检查监督火禁的执行情况。如有夜间祭奠死亡者,均须在子夜以后进行,并事先报告军巡铺,使铺兵记录在案,以免误将祭祀烧纸钱当做火警,在城内引起惊恐混乱。当时,身为枢密使的狄青夜中奠祭,因疏忽未向军巡铺报告,被望火楼上的军士发现,急忙通知铺兵出动,结果闹了一场虚惊,狄青也为此深感不安。

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在天津划分了各国租界,为防租界内火灾,意大利侵略军招募华人组织官办救火会,随后英租界也组织了天津志愿消防队。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救火会便交由我国监管,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这便是我国第一支消防警察队。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朝中央政府成立巡警部,下设有消防处。皇家消防队队长由巡警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官衔称作“尚书”的徐世昌担任;消防处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作“统带”,副职称作“帮带”。皇家消防队队员是由年轻力壮的太监中挑出来的,其职责是驻守皇宫、西苑和颐和园,保障皇家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大多是从日本进口的。

1906年又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消防队仍属民政部直辖。1923年紫禁城建福宫发生大火时,溥仪叫人打电话给京师警察厅,请求警察厅速派消防队来救火。这时的警察厅已属北洋政府的内务部管辖。1913年北洋政府发布《京师警察官厅组织令》,把清代的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合并为京师警厅,下设消防处等。同时还改组地方消防管理组织,先后裁撤了巡警道。在各省会及商埠地方设省会地方警察厅和商埠地方警察厅,掌管辖内的警察、消防、卫生等行政,下设消防警察队等专业队。

古代消防的十八般兵器

我国从唐代开始,就广泛使用皮袋、溅筒灭火。《中国火灾大典》记录:“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整之救火”。随着时代的变迁,灭火器具也不断创新。到了北宋仁宗(公元1073年)时,便有了水袋、水囊、唧筒、麻搭。为及时掌握火情,还设立“望火楼”,士兵站在高台之上望全城的火警。

故宫内的殿宇楼阁均为砖木结构,很容易着火。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不及时浇水扑救,火势会迅速蔓延,把这座价值连城的辉煌建筑化为乌有。为此,紫禁城的建设者们对防火特别重视,在宫殿前设置的大缸,称之为“门海”。门海即门前的“大海”,门前有了“大海”,以水克火,砖木结构的故宫就不怕火灾了。因此,这些大缸又被称为吉祥缸。

明代皇宫消防工作由禁卫军兼管。清康熙年间,始设有防范火班。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火班人数不下200人。火班又称机桶处。“机桶”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器具。雍正年间,有位叫许远的高丽国使节,在北京看过这种救火器具救火表演之后大为赞赏,回国后,禀奏国王,表示要向中国购买此物。清政府得知此事,曾以大国风度,向高丽国皇宫赠送了数台救火“机桶”。在北京故宫博物院目前还收藏有一种马拉救火机桶,是从外国进口的“洋货”,外国人叫它为“泵浦”,现代人称之为消防水泵,是100多年前制造的。当时的“机桶”,已经安装了四个轮子,是消防车的前身或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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