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建筑科技的长足进步,具有新的设计概念和结构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歌舞剧院、会展中心、图书馆、购物大厦、科技城等不断涌现,成为各地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地域标志。
这些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特点是:
(1)容量大,建筑或建筑群建筑面积一般都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功能全,大型公共建筑既有高层公共办公楼、宾馆饭店,又有各类商场(超市)、文化活动中心,集办公、购物、娱乐功能于一体;
(3)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建筑内人员密集、流动性强,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扩散快、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大。
大型公共建筑的快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的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同时,给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监督审查带来了新的课题,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型公共建筑由于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和使用功能的复杂性,其火灾发生时的特征和现象也与一般建筑物火灾有所不同。尤其在某些具体的大型公共建筑消防设计中也会经常出现超规范或规范规定不详的特殊情况。加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自身性能也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建筑防火设计单位、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和防火设计中介评价机构都希望能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开展科学规范的评价工作。
基于上述原因,迫切需要我们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评价技术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大型公共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阶段性能评价工作,为大型公共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设备选型、系统工程设备招投标应用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与中介评价机构的系统设计审图应用提供科学的评判依据。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发布关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开展了多项国家标准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组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于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寄发给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欢迎各位委员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导则第2部分:大型公共建筑应用系统》征求意见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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