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江苏省兴化市周庄镇少年周某,偷窃后竟点燃随身携带的花炮。日前,周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14岁的周某,自幼被人抱养。后养母又把他转送给他现在的养父。可养父成家后,对他也少了关爱。为此,周某自幼散漫,并养成孤僻性格。周某小学未毕业便走上社会,逐步染上偷窃和玩火的恶习。
09年2月25日下午2时许,周某爬墙进入兴化周庄镇周泽村朱某家中行窃,未能如愿的他竟将随身携带的数个小花炮点燃,扔进了朱家东房间的床上,引发火灾,致使朱家房屋及家中部分物品被烧毁,损失近2万元。所幸救火及时,大火未殃及其他村民。
公安机关经多方排查,锁定周某为嫌疑人,并将逃回养父家的周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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