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大连远洋大厦酒店有限公司等大连市83家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单位,陆续接到来自市公安消防局寄来的“特殊信件”——《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告知函》,被告知自己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所有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单位中推行“告知制度”,是公安消防局在全省率先采取的一项执法新举措,目的是为了给申报单位提供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
“告知制度”主要包括六项内容:
一是消防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批,提出审核申请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局消防审批意见。
二是提出审核申请单位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消防产品,由该单位自主选定,消防局各级消防机构及其人员概不参与。
三是消防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的审批时限规定,所有提出审核申请的单位将按照受理告知书承诺的时限领取审批意见书。
四是消防局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办理消防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是负责申报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手续的人员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由消防工程公司等代办的,消防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六是凡发现有社会人员打着消防局旗号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的,以及发现有公安消防人员违反规定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不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请及时向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举报,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将对消防执法人员中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审验时限,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贪赃枉法,特别是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消防经营性活动,指定消防产品等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告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增加消防工作透明度,同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让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审批程序以及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对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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