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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5-07 10:19 出处:四川省安监局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近日,国家安监总局骆琳局长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应急救援工作会上和李成云副省长在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均提出“对于新建项目,一定要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

【慧聪消防网】近日,国家安监总局骆琳局长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应急救援工作会上和李成云副省长在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均提出“对于新建项目,一定要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防止埋下新的安全隐患”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相关责任,实现项目的本质安全,四川省安委办下发理《关于做好2009年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州)安监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内2009年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实际情况,协调落实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手续”的要求,办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程序仍按省安监局川安监[2005]102号文件(可在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政务信息栏查找)要求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凡列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见附件)和国防军工项目在省安监局备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中,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监部门要派员参加。各市(州)安监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2009年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与监察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我局有关业务处将会同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对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行执法检查。建设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和投入生产使用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由此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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