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保障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日前,邵阳新邵县政府结合全县农村实际情况,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邵阳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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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县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将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纳入全年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将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一同部署安排、一同检查落实。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镇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农村消防工作。
为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通知》要求县各镇乡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当地消防规划和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易燃建筑密集、无消防通道、无天然水源的村庄规划点适度集中,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
《通知》要求大力推动以地方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镇、村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各镇乡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在乡镇公安派出所的统一协调下,因地制宜依托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设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适应扑救农村火灾的需要。《通知》同时要求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渗透到各个领域。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救培训,使农民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警示标志;营造浓厚的农村消防知识宣传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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