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1200余万元建设城市特勤保障消防站、投入880万元建设电厂合同制公安消防队、累加划拨消防业务经费500余万元……今年以来,鹤壁市委、市政府把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纳入“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科学谋篇布势,在固基础上使实劲,在破瓶颈上用实招,在管长远上谋发展,力求消防“三基”建设取得新突破。
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三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健全了市、县、乡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市委书记郭迎光、市长丁魏、常务市长王明德,主管副市长刘卫华先后多次深入消防支队检查指导“三基”工作,并对消防“三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确保消防建设经费足额保障投入,市政府出台了《鹤壁市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从政策上保证消防业务经费供给方式和渠道,将危旧营房改造、消防装备建设、城镇消防规划、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债权债务清理等大项、重点、难点工作全部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督办内容,保证各项资金逐月拨付到位。
期间,市政府丁魏市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消防特勤队站和电厂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在新区在新区投入1200万元,划拨27.3亩土地,建设城市特勤消防站,目前,先期投入520万元开工新建了特勤消防站。同时,为缓解山城区消防安全保卫压力,结合市三家大型发电企业特殊保卫性质,市政府又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出资、多方协办、互惠互利”的模式建设,由政府补贴、企业出资、消防监管,投入880余万元,新建了电厂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目前已全面完工,附属设施建设正在抓紧施工进行,预计将于2009年5底前投入执勤使用。
同时,市政府还积极支持消防业务、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00余万元,购置消防车辆4辆,消防员11种个人防护装备、装备器材6000件套,新建消防器材库2间,更新各类设备200件套,建设了“两室一站”,帮助消防偿还债务120余万元,足额保障了消防业务及其他事业性经费,有力保障了灭火抢险救援的需要。
通过抓消防“三基”建设,有效拉动了消防工作上水平,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生质的变化。消防支队及所辖6个大队,3家单位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2家单位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共发生火灾明显下降,连续10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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