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公安部通知《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申报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12-05 08:51 出处: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编辑:@iCMS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各部属消防研究所、各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内容如下: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各部属消防研究所、各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内容如下:

一、各组织申报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消防监督、灭火救援、部队建设、消防科技产业等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目标出发,重点研究申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新农村消防安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火灾隐患整治、“三基”工程建设、灭火和应急救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新产品新装备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申报的项目要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二、各组织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深刻领会消防法的内涵和要求,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消防法中急需解决、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开拓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提出新的标准规范项目。对消防法中涉及标准规范的有关条款,要仔细分析研读。凡是消防法中有规定,目前尚未制定标准规范的项目,要优先组织申报;已有标准规范与消防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尽快上报修订计划。

三、要结合消防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06年以前发布的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复审,对于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特别是2003年以前发布的标准,要及时申报修订。

四、标准项目申报请按照国家标准委规定的格式,规范项目申报按照建设部规定的格式,分别填写项目建议书,附标准规范草案,于2009年1月20日前上报我局标准规范处。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分送归口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审查后统一上报。

自即日起,公安部消防局标准规范处和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即可受理各地各单位2009年度消防标准规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