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朝阳区为确保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监督管理体系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各专兼职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的监督执法水平,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第五级区域单位的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消防支队三楼礼堂召开了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班。朝阳区城市监督管理中心50名监督员、区安监局10名执法员和消防支队部分防火监督员共70余人在主会场所参加了培训。各派出所在本单位设立了分会场,4000余名民警通过视频系统参加了培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徐长春、消防支队于永林支队长、孔凡全政委、区城市监督中心刘晓玲科长等领导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动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消防支队尹连东副支队长为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授课。
消防支队于永林支队长分析了朝阳区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出:近年来,全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朝阳,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目标,坚持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路线。各部门、街乡和公安派出所积极行动起来,发挥自身特点,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消除了一大批管理死角,为保持朝阳区火灾形势的相对平稳做出了贡献。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六小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还很薄弱。主要表现在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不健全,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检查业务不熟,执法水平不高,许多火灾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个别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因基层任务繁重,常把消防监督工作当作“额外负担”,对辖区列管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三级列管单位已成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软肋”。于永林支队长动员全体参训人员要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以运用,确保全区“六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良性发展,全面推进朝阳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区公安分局徐长春副局长向全体参训人员阐述了举办培训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做好今冬明春和2009年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指出,充分整合公安分局、安监局、城市监管中心、消防支队四个部门的5000余名监督执法力量,是一项建立各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的有效工作机制,是推进全区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又一创新。希望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后,全体监督员要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掀起“第五级区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潮。同时,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全体监督员要密切配合,相互交流和学习,通力合作,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集中优势兵力,加大对“六小单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全区冬季火灾形势平稳。
培训开始前,区消防支队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2008年1至10月份火灾形势分析视频片。在培训过程中,消防支队尹连东副支队长对4000余名参训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消防监督执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区城市监管中心监督员主要职责、安监局执法员职责、派出所的三级管理职责和第五级区域单位的分类。并具体就宾馆、饭店、商市场、医院、学校、仓库、出租大院、地下空间、停车场、施工现场等19类场所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的各部门的监督执法人员,认真听课,并对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记录,遇到不懂和难点问题,不时向尹连东副支队长提问。为了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防火监督员对各自责任区的城市监督中心的监督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指导,给参训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为切实抓好培训工作,朝阳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程连元、副区长赵全保多次就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组织召开了研讨会。消防支队对这次培训也高度重视,做了精心筹划和准备,安排防火工作经验丰富的尹连东副支队长亲自为大家授课,并做了充分的备课教案,拟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制定了详细的流程表,统一印制了5000余份《消防监督检查手册》作为培训教材,确保全区城市监督中心1000名监督员、安监局60余名执法人员、公安派出所4000余名民警人手一册。
此次对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力度大、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也是近年来组织规模最大、参训人员最多的一次,对推进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监督管理体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建立部门联动,落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具体体现,有效推动了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近日,区城市监督员中心、安监局、派出所将结合此次培训内容,对本单位未到现场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目前,区城市监督管理中心也正在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预计年底前,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监督管理体系工作将在全区43个街乡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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