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重庆江北支队在对某知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进行消防产品抽检时,发现其使用了大量不合格应急照明、消防水带等产品。虽然国家近几年来对消防产品管理的加强,但消防产品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部分无证产品、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充斥市场,已严重威胁到公共消防安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防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产品质量已逐渐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消防产品质量高低已成为一个城市公共安全水平和火灾抗御能力的重要体现。但仍有不少不合格产品重斥市场,究其原因,有法律体系问题、行政监管问题、市场调控问题以及国民素质问题,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问题,就工作中的具体感受,下面谈些粗浅认识供大家探讨。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力。一是不能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国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等四大类产品、防火门等九大类产品分别实行强制性认证和型式认可市场准入制度,对防火卷帘等其它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这些产品必须在获得相应的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才能进入市场销售。目前,我们有些企业仍然在无证、证书到期或被撤销、暂停后仍然擅自生产销售,这些均是严重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行为;二是不能严格执行产品一致性要求。国家规定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必须与相关证书或检验报告描述相一致。但目前部分企业擅自变更产品结构、外观尺寸或性能参数进行生产销售,有的甚至更换主要零配件或内配器材,产品实物与检验报告严重不一致。
2、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一些获证企业按认证、认可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主要用于应付检查,有关质量管理要求、进货、生产、出厂检验均未能真正落实到位,相关记录也是弄虚作假。部分企业为接到工程项目,一味地压低产品价格、恶性竞争,有的供货价甚至低于生产成本价,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便置产品质量于不顾,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片面降低生产成本。部分产品经销、使用单位,为降低经营成本或减少消防设施投入,故意购买、使用一些无证产品、不合格产品,完全不顾产品质量。
3、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一是产品使用单位质量要求不高、消防业务知识不强。许多产品使用单位购买安装消防产品,仅仅是为了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拿到消防许可文件,对于火灾发生后消防产品是否能正常使用要求不高。同时,使用单位产品采购人员往往不懂消防产品质量,不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对产品进货检验更无法落实到位。二是产品生产、销售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许多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往往招聘一些文化程度不高、劳动力价格便宜的务工人员,质量意识相对较低。销售市场放开以后,许多小商贩、小摊点也开始从事消防产品销售,他们未经相关消防知识培训,只知道买进卖出,完全不懂消防产品的准入制度、一致性要求,更无法控制产品质量。
4、产品标志标识使用不到位。按国家规定,强制性认证和型式认可产品在出厂之后,必须贴有3C认证标志或型式认可标志。同时,按国家关于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必须加贴“身份证”标识,并将销售、流通情况及时录入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但从近期市场抽检情况来看,执行情况很不理想,许多工程项目中的消防产品未张贴认证、认可标志,“身份证”标识更是使用较少。导致大部分产品无法从产品本身确认生产厂家和相关信息。
5、工程设计与产品实际选用相脱节。部分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设计时,单纯从满足建设方的要求和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发,未能充分考虑到设计选用消防产品的实际情况,往往导致设计的一些产品无相关企业生产或生产企业非常少,给产品购买选用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部分设计人员对产品情况掌握不够,在一些设计方案中设计所谓的“甲级卷帘”、“甲级防火玻璃”等实际不存在的消防产品。在项目设计结束后正式施工前,不能与施工单位进行很好的技术交底,对设计的相关产品不能进行详细说明,导致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消防产品与设计功能不能完全一致。
6、产品现场安装不规范。由于消防产品的特殊性,许多产品都需要在施工现场合理、正确的安装才能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目前许多工程项目的安装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知识缺乏,不能严格按照产品施工工艺进行安装,严重影响了产品的正常使用。比如防火涂料,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涂料在涂刷厚度和涂刷方法上均有不同的要求。但现场施工涂刷时,往往由于缺乏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人员不按照产品说明书来进行施工,有的涂层厚度不够,有的涂刷明显不均匀,严重影响了涂料的防火性能。
二、工作对策
一要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查处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工作监督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要将在建工程作为查处重点,以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和一致性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同时加强抽样送检力度。所有涉及到消防产品的工程,均要进行产品检查,要将产品抽查作为验收前的一个必要环节,抽查情况作为申报验收的前置条件。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处罚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没收并督促单位更换为合格产品,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将查处情况上报公安部合格评定中心,对故意造假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要暂停或撤销相关证书。
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要加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安装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产品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国家关于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熟悉准入制度和一致性要求。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产品性能和安装使用方法,提高质量意识。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或流入市场。设计院要进行项目设计时要将国家规范与消防产品实际生产使用情况进行有机结合,避免脱节。使用单位相要严格进行进货检验,督促单位进行规范安装和调试,并充分妥善保管生产销售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检验报告和安装调试记录。在消防产品进场后正式安装前,要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登记,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抽封样送检,避免到验收时因产品不合格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建筑使用。
三是要建立诚信平台,让用户单位自觉选用合格消防产品。各地消防监督机构要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中介,建立消防产品诚信平台,对日常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告,暴光抽查工程项目中消防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对应的检查合格情况。同时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多次抽查合格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和品牌上红榜,对多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及相关品牌上黑榜,并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同时引导消防产品使用单位自觉按照诚信平台公告情况选用优质的消防产品,也促使消防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自觉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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