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10月15日,湘潭消防部门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中小学生防火公约》,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家家创造安全的氛围。
该《公约》共包涵了学校师生应当如何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如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及扑救初起火灾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十项内容:一是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公约;二是爱护校内的消防设施,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三是严禁在校内的消防车道上停放自行车等,堵塞消防车道;四是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操作;五是严禁在教室和学生宿舍中玩火;六是严禁在教室和宿舍内私自拉接电气线路、插座,如必须使用时,应向保卫科报批并由专业电工施工;七是积极参加本校及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八是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九是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十是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利用现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和物资疏散,并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据悉,为了使广大师生更深入地了解该公约,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制作公约标牌悬挂在校园醒目位置,并制作成小手册发放给每一位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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