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9.28”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电视电话会议和菏泽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近日,菏泽市公安局制定《菏泽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九小场所”的监管力度,以点保面,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办法》中再次明确了公安派出所管理的“九小场所”范围: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并就检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执法程序、监督检查内容、执法尺度、消防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和管理以及如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查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就执法不公、守法不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制定了详细的奖惩制度,并将各派出所辖区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调动了全体监督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生动性,认识到抓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为创建“平安菏泽、和谐菏泽”打下坚实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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