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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思路加强多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8-05 14:18 出处:上海化工消防 作者:马育顺编辑:@iCMS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军队建设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一论述,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消防部队而言,是进一步推进消防队伍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消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军队建设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一论述,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消防部队而言,是进一步推进消防队伍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消防部队的良好契机。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上海消防部队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思路也越来越宽阔。到目前为止,我们组建了由市政府出资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人员混编的合同制消防队,由当地镇政府出资建设的合同制消防队,由企业出资、与现役人员混编的合同制消防队,由企业出资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队伍的出现和发展既有效缓解了上海消防部队站点建设加快,但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又较好地利用了当地政府、企业的资源,更大范围地扩大了消防影响,并提升了政府、企业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消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高。

然而由于受到经费、人员、装备等各种条件的制约,上海消防部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难题,还需要我们在体制、机制上不断拓宽思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现结合对我支队合同制消防队伍的调研,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现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几个难点

(一)关于队员的问题

在各项消防建设中,人占有主导地位。如果队员的素质跟不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就会严重制约消防队伍的整体建设。主要问题有:

1、文化素质总体不高。从目前从事消防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来看,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文化水平不高。我们现阶段招收的合同制消防员中,大多是初中、高中、中专等相当学历毕业后,因无法进入更高学府深造而一时又找不到工作,或者是对原有工作不满意的社会青年。在这些人员中,有相当部分队员在对学习兴趣不浓,认为消防队只要是能冲能上就成,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因而,这些队员进入消防队后,对于掌握专业消防理论和高科技装备操作等,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打工者”思想严重。经调研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的合同制队员来消防队工作,并不是把消防当作一个事业去做,而仅仅将它作为自己职业规划的一个跳板,更多的想法是在消防队打短工,目的就是挣钱,把金钱作为自己是否做这项工作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有了“打工者”的思想,各种与打工者相关的不良表现也就不期而至。如凡事遇到经济问题,总是斤斤计较;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的考虑;没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会主动关心部队的整体建设;上级安排的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等等。

(二)关于待遇的问题

合同制消防员的待遇问题,是一个备受大家关注的问题。也是当前可以直接影响队员工作积极性或者流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有:

1、“大锅饭”现象明显。对于同一批次进入一个单位的合同制消防员,其工资档次和增资幅度都是一样的。虽有一定的竞争激励措施,但奖惩的幅度都不是很明显,从而容易给大家造成一种错觉就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的现象。

2、在医疗、养老、失业、离职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各项工作中,员工除了对本身的工资待遇看重外,还对医疗、养老、失业、离职等本应享有的福利保障体系尤为关注。如一般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做到退休,而对于消防部队一线战斗员而言,由于受年龄、体力的限制,却不能一直做到退休,因而只能选择提前离职。如此一来,他从离职到退休之间的年龄段又面临重新择业。而对于这样年龄段的人,就业却是最困难的。这也是每一个合同制队员都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有了后顾之忧,对于从事消防这种高威行业来说,自然而然难以在一定时间内形成战斗力。

(三)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制度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社会的一项基本要求。做到依法律办事、按制度管人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但由于合同制队伍建设刚刚起步,在机制等方面建设上必然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发现有:

1、个人的发展空间较小。无论是在机关的合同制消防员还是基层中队的合同制消防员,其发展的空间都很小。从职务进步角度来讲可能最多就是提个班长,从物质奖励来讲就是加几十元的班长津贴,这些对合同制消防员而言,意义均不大。

2、员工的增资方法还不完善。目前,合同制人员的增资依据主要是根据工龄计算,形式比较单一、幅度也不高,可以说还不够完善。

3、员工的业绩考核办法不完善。在现阶段合同制人员的考核过程中,人为的因素占有较大比例,有时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如有时可能为减少队员的流动性,而人为地降低考核标准。

4、管理的依据不够合理。目前我们对合同制消防员进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基本套用部队的管理模式。但是对于合同制消防员而言,必然有许多地方不适应、不接受、不理解。特别是要结合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修改制定与之适应的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几点思考

1、进一步强化利用法律法规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管理的力度。合同制消防员必竟不是现役人员,不能完全依靠部队的条令条例来要求。或许由于目前的形势,合同制刚起步,且又与现役官兵混编,所以还不得不借助于部队的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但这绝非长远之计,走职业制的道路应该是消防发展的大势所趋。此外,任何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还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年初,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恰好是我们的一个良机,我们要主动学、认真学、细致学,真正把握其精髓,并将其与消防部队实际结合起来,科学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范,并逐步完善,为消防工作的将来打好根基。

2、改革更为完善的工资增资方法。笔者认为,合同制消防员可以引入等级工资制。即设立一个基本工资,只要你在消防队工作,至少能拿到基本工资。但根据个人的能力不同、资质不同,分别享受等级工资。如三级战斗员与二级战斗员级别不一样,二级战斗员与一级战斗员级别又不一样。通过设立不同等级的战斗员、指挥员的工资级别,促进队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争取更高水平的工资档次。此外,也可以根据每个人在年初制订的业绩目标,设立奖励基金。达到目标的奖励,超过目标的提高奖励水平,达不到目标的,扣发或不发奖励等等。

3、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消防员培训体系。合同制消防员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职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消防战士,不可能在短时间完成。没有血与火的考验,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消防战士。开展体能、技能、智能“三位一体”的培训,要拓宽训练思路,不能仅靠老队员的“传帮带”,而是要充分吸收国内外优秀的培训方法,充分利用专业团队的培训资源,提高我们的培训水平。对于新队员的培训,适合在分到基层单位前进行集中培训,具备相应的资格后再分到各个单位,不能具备条件的,可以选择继续培训或淘汰,确保进入一线单位的队员都能够胜任本职。

4、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待遇、离职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环节。尤其是涉及队员待遇方面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共建共享的要求出发,想方没法为合同制消防员营造一个团结、和睦、健康、共享的工作氛围。如把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人员同等看待,待遇上不偏颇,在休假、奖励等方面也都能优先考虑,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了广大合同制员工的信任和支持。实践告诉我们,要吸引队员在消防队长期工作,必须在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目前我们招收的消防员,大多年龄在二十岁上下,基本上都面临或即将面临谈朋友、成家、照顾家庭等现实问题。这些环节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会成为合同制消防员选择离职的一个重要原因。

5、努力把合同制消防员变成一种职业而不只是一个临时工作岗位。对于合同制消防员来说,在消防队工作和在其它地方工作一样,都是在打工,只是工作内容不同而已。如何改变这种观点,自觉把消防工作当成是自己的一种职业来看,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但主要还是在制度保证上下功夫。要把消防工作看成一种职业而不是岗位,不是简单的称谓上的改变,而是有着本质的区别。一种职业需要有许多相关的制度来保障。当然消防工作本身是一种职业,但对于合同制消防员来说,却算不上职业。因为它没有职业意义上的保障制度。我可能在这里做一年,也可能是五年,但却不能是一辈子。我必须面临第二择业的问题。到第二次择业的时候可能会比第一次难度更大。因为虽然有了一定的经验,但年龄已经成为劣势,而且如果在消防队工作期间,没有在自身学识、能力上加强培养提高,这种劣势就更为明显。

进一步加强合同制消防队伍,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解决合同制消防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消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合同制消防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中国特色军民合作的新型消防队伍,为全面夺取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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