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沧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沧州市区2008年城市重点工程计划》,明确提出拨专款214.56万元新建设市政消火栓215个,以改善沧州市区基础消防设施不足的现状,提高抗御火灾能力。
按照河北省政府2008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沧州消防支队多次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消火栓建设与道路改扩建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6月份以来,沧州支队抓住沧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把市区消火栓当前现状及其对消防部队有效控制火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真向政府汇报,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沧州市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消火栓建设力度,推进消火栓建设步伐。
7月16日,市政府召集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沧州市城市消防、建设、规划等多部门参加的市政设施建设调度会。会议把消火栓建设列入2008年十大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中“道路畅通工程”的一项,专门要求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14.56万元,在城区永安大道、学院路、开元大道、光荣路、长芦大道等街道新安装市政消火栓215处。
目前,沧州支队正在与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协商签订工程质量监督合同,消火栓的安装工作已在紧张筹备工作之中,预计在10月中旬全部安装完毕,届时,将大大提高沧州市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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