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并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为使《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成为与修订后的《消防法》相配套的符合广东消防工作实际的地方法规,并适应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广东省消防工作,为广东省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广东消防总队经请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同意,迅速启动了《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为做好广东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广东消防总队成立了以雷盛武总队长、莫顺宝政委为组长,总队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司、政、后、防四大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参与修订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消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广东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广东消防总队组织人员对部分支队、社会单位、有关消防企业开展了工作调研,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座谈,对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消防法制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根据调研和专题会议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修订工作。目前《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修订稿已经完成。6月16日,广东消防总队领导和修订工作组成员还会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的有关领导就修订稿进行了讨论,充分听取了内司委立法专家的修订意见。根据工作安排,下一步将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消防部队内部进一步征求意见,还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相应的专题调研和考察,逐步完善《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修改稿,并力争在年内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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