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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建筑材料质检中心工作恢复之公告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6-03 08:26 出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编辑:@i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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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发布质检中心检验业务工作恢复情况及对外联系方式公告,内容如下:

5月12日发生的里氏8.0级汶川特大地震给地处四川省都江堰市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距震中汶川映秀镇直线距离不足20公里的质检中心鱼嘴试验基地损失更为严重。灾情发生后,上级主管部门极为重视,公安部消防局朱力平总工程师和高伟处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了解质检中心受灾情况,并对中心全体人员表示亲切慰问。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李世雄副局长、郑保新主任、曹忙根副主任、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吕扬巡视员等领导先后亲临质检中心受灾现场,实地了解受灾情况,对中心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并对中心的灾后建设和尽快恢复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兄弟中心、省(市)消防监督部门及相关单位对中心遭受到的灾害表示亲切慰问并伸出了援助之手。在此,我们对上级部门的关怀、对兄弟中心、友好单位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部署要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质检中心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检验工作的逐步恢复。目前我们已在成都市建立了临时办公点,并已于2008年5月26日开始恢复对外工作。现将如下:

一、检验业务工作

1、从2008年5月28日起恢复日常检验业务受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的受理、产品质量跟踪、型式认可工厂条件审查及资料上报工作。

2、从2008年6月10日起恢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检验、公共场所阻燃材料及制品阻燃标识发证检验、消火栓箱等产品的全项性能检验工作;

3、从2008年7月15日起恢复阻燃及耐火电缆产品全项性能检验工作;

4、从2008年7月30日起恢复防火门、防火玻璃、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等产品的全项性能检验工作;

5、从即日起需进行防火涂料产品耐火性能试验的企业,建议尽快将样品寄送到我中心进行现场施工及养护,以确保耐火构配件检验恢复后其产品耐火性能试验的顺利进行。

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233号(IP科技中心)

邮编:610000

技术科及检验业务办理和燃烧性能等级标识受理电话:028-87132037;89225927;89705434

办公室及阻燃标识受理和咨询电话:028-87123812;89714120

技术发展部电话:028-87120954;89703414

检验室电话:028-87123817;89722304

中心常务副主任电话:028-87128928;89713967

中心副主任及检验质量投诉电话:028-87123825;89705434

电子信箱:

ncfmdjys@mail.sc.cninfo.net

nftc@fire-testing.net

dingmin@fire-testing.net

传真:028-87506075

我们坚信在部消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消防监督部门、兄弟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的精心组织和中心全体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奋发努力的工作,中心的恢复重建工作将会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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