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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8年3月12日至14日在京组织召开了实验室GLP(良好实验室规范)评价程序及其评价办法的研讨会。来自国家认监委、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生产部门、科研部门以及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国家认监委刘卓慧副主任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刘安平主任介绍了OECD(国际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有关GLP的一些情况,强调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紧迫性。CNAS副秘书长刘欣以及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来自山东检验检疫局的同志介绍了由OECD的GLP原则等相关文件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工作情况,随后与会的专家学者对GLP原则等相关文件的层次、结构、内容等展开细致的讨论,对我国如何开展实验室GLP的评价和监管工作纷纷谈论了各自的想法。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完全遵守GLP原则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对我国如何实施化学品安全性GLP实验室评价制度、GLP文件草案内容等方面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我国实验室GLP评价办法的制订、出台确定了时间表,对试点单位的选择、申请、受理、评价的启动、实施,评定、证书发布形式等也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取得了圆满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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