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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典型建筑火灾案例,可以从中找出建筑火灾发生及蔓延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使人们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危害。
三、中国江西南昌市万寿宫商城火灾
1.基本情况:南昌市万寿宫位于南昌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胜利路和中山路交汇处。该建筑外形仿宋,古今合壁,集娱乐、商业、办公和居民住宅于一体。商城占地17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区50000平方米,共分6个区,区内容纳了3000多户国营、集体、个体经营者,是江西省最大的室内小商品批发市场。
2.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1993年5月13日21时30分,万寿宫商城二区二楼发生火灾。商城内居民发现火情后,只顾抢救财物,没有及时报警。直至22时07分南昌市消防支队才接到报警,此时大火已燃烧了近半个小时,南昌市14个消防中队的25辆消防车和消防人员立即赶到火场灭火。由于火场面积大,22时20分火场调动6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9辆消防车增援。在火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在全力阻截火势蔓延的同时,迅速疏散被困群众,终于使350余名被困居民顺利脱险,无一伤亡。1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省消防总队又调集周围县市消防中队前往增援。为控制火势从燃烧最为猛烈的二区向西边蔓延,消防队员采取强制性的破拆。就在消防队员深人火区,截断火龙的紧急关头,二区北部大楼由于结构承受力急剧下降,楼房突然垂直坍塌,就此也阻止了火势向一区蔓延。紧接着,全部力量投人了消灭三区大火的战斗。8时30分,经过长达11小时的奋战,大火被扑灭。整个火场共投人34辆消防车、350名干警。
3.火灾损失:这起火灾烧毁(损)、倒塌房屋面积12647平方米,造成123户的603位居民和209个集体、个体商业户受灾,568个摊位和部分机电设备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8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61万元。
4.火灾原因:由电线短路所致。
5.主要经验教训:(1)商城建设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商城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投入使用均没有报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商城属高层民用建筑,但设计却按多层建筑设计,造成商城消防安全“先天不足”,火险隐患严重。一是建筑布局不合理。商业与居民住宅混建,商城经营人员和居民过于集中,发生事故后人员、物资疏散困难。二是建筑连片。按规定,像万寿宫这样的商城,每个楼层内每250.m2必须设一防火分区,然而商城内层与层之间、区与区之间根本无防火分隔;部分住宅区楼梯与营业区未按规范要求严格分开;一、二、三区采用封闭通廊连接,未安装防火卷帘,造成火势迅速蔓延。三是商城建筑物构造部分采用板筋抹灰闷顶和可燃材料装修吊顶,降低了建设物的耐火等级。起火部位的二区二、三层楼板采用预应力空心板,耐火极限仅为0.4h,达不到防火规范的要求,这是二区建筑发生火灾后短时间内坍塌的主要原因之一。四是商城室外消火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便于使用,而且还有部分消火栓被货物堆埋。五是商城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满足不了灭火救灾的需要。六是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道路狭窄,消防车虽能通行,但不能满足灭火以及人员、物资安全疏散的需要。(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差。一是商城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商城竣工后,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2年4月成立“南昌市万寿宫商城工商市场管理处”,但该管理处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人重要日程,没有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更没有落实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以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另外,商城管理处没有与各租赁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致使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清,各自为政,相互推读、扯皮。二是没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也没有在醒目处张贴、悬挂、书写防火警句或防火标语提醒人们注意防火,整个营业大厅内无一块安全疏散标志牌。三是商城内绝大多数经营者消防意识淡漠,不懂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经营者和来往顾客吸烟、乱丢烟头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经营者甚至将衣服违章挂在电源控制开关上,或在停电时使用马灯、蜡烛照明。四是电器使用混乱。商城内乱接乱拉电线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还使用大功率白炽灯濒150W以上)、音响和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违章使用电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3)消防装备落后,远远适应不了灭火救灾的需要。南昌市区仅有消防执勤车19辆(其中曲臂登高车仅一辆),四县和湾里区共10辆,其中3辆已报停维修;火场破拆工具、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等装备严重不足;通信器材量少、质差,形成不了火场通信网络,很难适应扑救大型、特殊火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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