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消防大队长,家财百万仍不知足,收受贿赂5万元。日前,南平浦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今年39岁的魏某,是南平某县级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妻子经商,家有上百万资产。但他仍不知足,去年1月至今年1月,先后两次收受建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毛某送的20000元;今年12月,收受建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柯某送的10000元,并使该公司新厂房建设通过消防审核。今年4月,建瓯市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把20000元送给魏某,使该公司的超市“双自动工程”通过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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