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山东济南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警务巡查车配发仪式在支队机关大楼前隆重举行,王宪利支队长、高本元政委以及在家的党委成员,支队机关全体干部、各大队主官以及部分官兵代表近200余人参加了仪式。配发仪式由邢建华副支队长主持,后勤处李锦辉处长传达了《消防警务巡查车配发方案》,王宪利支队长亲自给大队代表配发了车辆钥匙,高新大队马悦斌教导员作了表态发言,高本元政委代表支队党委作了重要讲话。
近年来,济南公安消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基层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自2004年以来,支队党委坚持每年为基层办好十件好事,并以此作为“重心下移、情系基层”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具体行动来落实,坚持从身边的事情抓起,从基层官兵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先后筹措资金530万元,为每名官兵办理了人身保险,为基层部队购配基层生活保障车、新型灭火指挥服、电视机、电动车、执勤服等物品1363件(套),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今年,济南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在为基层办理五件实事和落实六项从优待警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消防执法工作担负的繁重任务和现有的消防行政车辆已经无法满足消防执法工作的需要这一实际情况,积极向济南市政府、市财政局领导汇报,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落实专项资金200万元,购置了20辆车作为消防警务巡查车辆配发各单位。消防警务巡查车辆的配备,适应了新形势下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单位消防行政执法车辆紧张的矛盾,对于改善基层消防警务巡查车辆状况,更好的开展消防巡查服务和消防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工作效率,树立消防部队良好的社会形象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标志着济南市消防部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讲话中,高本元政委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济南消防支队在基层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并对管理好、使用好消防警务巡查车,切实发挥其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应有的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支队行政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确保消防警务巡查车辆始终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要牢牢把握消防巡查车的使用性质,不得将消防警务巡查车用于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以外的工作,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积极主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树立消防部队良好的社会形象。要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时刻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酒店、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最后,高本元政委号召全市消防官兵要以支队党委的关心厚爱为动力,按照各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把配发的消防警务巡查车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爱岗敬业,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以执勤灭火为中心的各项消防保卫任务,为建设“平安、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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