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日专题: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现在的鮀城到处高楼耸立,特别是近几年,高层住宅楼越来越多,随着市民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目前消防硬件设施的局限性,汕头市高层建筑的火灾更多的是靠自救,所以居住或者在高层建筑办公的市民必须学会掌握基本的消防自救知识。据介绍,目前汕头市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受到消防车辆硬件的限制,据统计市消防部门目前共有5部消防登高车,其制高点最多也就54米,如果按照每层楼3米的高度,能够控制的最高楼层也就是18层楼,这已经远远无法满足汕头高层建筑发展的需要。据市消防局副局长陈海鹏介绍,由于硬件所限,高层建筑万一发生火灾,只能依靠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所以考虑人员成功顺利疏散是最最重要的,而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从一开始的设计就是高规格要求,比如高层住宅楼12层楼以上就必须配备消防电梯,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烟楼梯间、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基本消防设施更是每个高层建筑必须具备的。
尽管到目前为止,汕头市还未发生过高层建筑火灾,不过在日常的检查,消防部门也发现了高层建筑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一些建设年份比较久的高层商住楼,由于当时汕头还未通煤气管道,所以居住在楼上的居民都是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送煤气的工人往往乘坐电梯送煤气,稍有不慎会引爆电梯,危及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旧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已经开始老化,在检查中经常出现自动报警系统无法启动、自动喷淋系统失灵等现象,这也是物业管理者没有进行定期维护的结果。
对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任人、管理者不明确的问题,于今年10月25日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的《汕头市消防条例》中有了明确规定,其中物业管理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职责、必须建立的巡查制度、对小区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等都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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