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界的消防水源,最初主要依靠消防水井。在同治十年(1871年)时,在重要道路的交界处共有17只,各消防队长都有一张水井分布图。为了行人安全,不用时加盖。光绪九年(1883年),英商在上海租界成立自来水公司,修建自来水厂。随着自来水管线的铺设,在租界的街道上陆续安装消防龙头(消火栓),引自来水救火,十分方便。不久,天津、青岛、北京、汉口等城市也相继发展起来。消防龙头的出现,使灭火技术前进了一大步。
当时马路上的消防龙头,是取代消防泵,接上水带即可灭火,完全靠自来水厂输水管道的压力,与之配套的是消防队的“皮带车”,这种车上配备水带、水枪和开启龙头的扳手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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