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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通告2007年1至5月全国火灾情况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07-05 14:31 出处:公安部消防局 编辑:@iCMS
据统计,07年1至5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81911起(注: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801人,受伤352人,直接财产损失40035.8万元(不含沈阳汽配中心市场特大火灾损失),与06年同期相

据统计,07年1至5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81911起(注: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801人,受伤352人,直接财产损失40035.8万元(不含沈阳汽配中心市场特大火灾损失),与06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1.9%,死亡人数下降16.6%,受伤人数下降50.4%,损失下降5.2%。另外,1至5月份共发生放火案件2714起,死亡85人,受伤31人,直接财产损失2272.6万元。


一、特大火灾伤亡和损失减少,重大火灾亡人略有增加。

全国共发生特大火灾10起,死亡24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4602.6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除起数持平外,死人、伤人和损失分别下降40%、55%和2.7%;发生重大火灾69起,死亡136人,受伤18人,直接财产损失2712.1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增加8人外,起数、伤人和损失分别下降26.6%、47.1%和37.3%。

二、春季全国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三北”地区火灾降幅明显。

3至5月,全国共发生火灾40964起,死亡341人,受伤191人,直接财产损失21848.1万元,与06年春季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36.3%、20.5%、51.8%和7.5%。其中,“三北”地区(东北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华北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北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发生火灾19234起,死亡96人,受伤82人,直接财产损失7911.6万元,与06年春季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41.4%、40.7%、41%和24.3%。

三、城市、农村火灾明显下降,县城集镇火灾亡人和损失上升。

1至5月,全国城市共发生火灾30091起,死亡213人,受伤128人,直接财产损失11339.3万元(注:07年新的火灾统计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后,火灾报告表的填报率由06年同期的62%提高到100%,下同),与06年同期相比,除起数上升11.3%外,伤亡及损失分别下降34.3%、59.7%和19.3%。农村共发生火灾27418起,死亡316人,受伤85人,直接财产损失10295.8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14%、30.4%、52.8%和13%。县城集镇共发生火灾19549起,死亡255人,受伤133人,直接财产损失13351.9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人和损失分别上升64.9%、44.9和50.9%,伤人下降27.7%。

四、住宅火灾的伤亡人数仍占较大比重,其中死者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

1至5月份,全国共发生住宅火灾32858起,死亡569人,伤190人,直接财产损失10195.6万元,虽然起数仅占火灾总数的40.1%,但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1%,受伤人数占受伤总数的54%。从住宅火灾死亡人员的基本情况看,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共383人,占67.3%;残疾、精神病及卧病在床等病残人员共247人,占43.4%;未受教育的人员258人,占45.3%。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伤亡人数下降,但损失有所上升。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7110起,死亡72人,受伤44人,直接财产损失5856.9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2876起、上升67.9%,死亡人数减少35人、下降32.7%,受伤人数减少90人、下降67.2%,损失增加240.3万元、上升4.3%。

六、个体私营企业火灾明显下降,但在企业火灾中所占比重较大。

1至5月,个体私营企业共发生火灾4315起,死亡80人,受伤66人,直接财产损失7108.8万元,与06年同期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56%、41.2%、65.8%和46.1%。但个体私营企业火灾占企业火灾总数比重仍比较大,其中起数占企业火灾总数的82.3%,死人占86%,伤人占84.6%,损失占79.3%。

七、10时至22时是火灾的多发期,亡人火灾和重特大火灾集中在22时至凌晨6时。

从火灾的24小时分布情况看,10时至22时火灾多发,这一时段共发生火灾54878起,占火灾总数的67%。22时至凌晨6时亡人火灾集中,这一时段共发生火灾18539起,造成414人死亡,虽然火灾起数仅占总数的22.6%,但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7.7%,平均每45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而白天发生的火灾平均每164起造成1人死亡。重特大火灾也多集中在该时段,79起重特大火灾中有47起集中在22时至凌晨6时,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59.5%。

八、电气、用火不慎、吸烟、玩火、生产作业不慎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占73.7%。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因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起火灾20998起,占总数的25.6%;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9415起,占23.7%;玩火引起火灾9736起,占11.9%;吸烟引起火灾6384起,占7.8%;生产作业不慎引起火灾3876起,占4.7%;自燃引起火灾1374起,占1.7%;雷击、静电及其他原因引起火灾11753起,占14.3%;原因不明及正在调查的火灾8375起,占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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