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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阻燃制品将实行标识化管理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05-18 09:18 出处:公安部 编辑:@iCMS
近日,公安部颁布《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对阻燃制品实行标识化管理。

近日,公安部颁布《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对阻燃制品实行标识化管理。


阻燃制品是指由阻燃材料制成的产品及多种产品的组合,包括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橡胶、阻燃泡沫塑料、阻燃家具及组件和阻燃电线电缆等。

阻燃制品标识是表明阻燃制品及组件的燃烧性能已按照有关规定经检验合格的标志。阻燃制品应经从事阻燃制品燃烧性能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按照规定加施阻燃制品标识。标准规格标识颜色为白色底版,粉红、深蓝色图案,具有防伪识别功能,载有阻燃制品的阻燃性能等级、能惟一识别的编号、依据标准和实施检验的机构名称等内容。非标准规格标识可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加施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其标识样式、规格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与标准规格标识的尺寸成线性比例,并清晰可辨。

在今后日常监督检查中,消防部门将对各阻燃制品生产厂家和流通领域有关产品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规定检验并粘贴规定标识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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