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华一行四人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消防法》修改调研座谈会。福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张用惠以及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消防总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和省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刘振华副主任首先介绍了开展修订《消防法》座谈研讨工作的目的,张用惠副主任向全国人大调研组介绍了福建消防立法和实施工作的基本情况。随后,省消防总队、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和省人大法工委代表分别就《消防法》修改当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及草案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发言。
会议结束后,调研组先后深入泉州、厦门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3月29日上午,调研组莅临泉州对《消防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七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张贻伦、市消防支队陈建华支队长、欧阳天秋政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会上,支队陈建华支队长就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制度、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火灾调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用火管理、法律责任、执法监督、消防行政强制执行权、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法》中“单位”的界定以及其他《消防法》条款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欧阳天秋政委也就消防部队编制及经费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月31日,调研组莅临厦门对《消防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调研座谈会。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兴浴、市消防支队洪炳辉政委出席会议,市法制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厦门支队黄兴发副支队长简要介绍了厦门支队近年来贯彻落实《消防法》的基本情况,并就《消防法》修订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发挥中介机构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审核机制改革;二是建立火灾公众责任险制度;三是强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四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职责。参加座谈会的各部门代表也就《消防法》修订工作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尤其是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火灾公众责任险机制的建立、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等热点问题,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支队政委洪炳辉在座谈会上重点介绍了厦门市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此次调研,刘振华副主任对各地参会单位就《消防法》修订工作及其草案积极提出修改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把大家的意见带回去,向全国人大内司委如实反映,为《消防法》修订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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