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有关部门正对兴国火灾事故起火原因进行调查。信息日报记者了解到,事故中的7名遇难者中最小的仅为4岁女孩。
3男4女丧生火海
据了解,7名遇难者分别为22号店铺的王某及妻子肖某及其两个儿女,肖某的侄儿与侄女和20号店铺的刘某也同时遇难。其中肖某的侄女才4岁,因肖某弟弟在外打工,把小孩托养给了姐姐带。
据邻居介绍,肖某的儿子与侄儿是平川中学的住校生,25日是周日,两人留宿店内,没想到竟遇上索命大火。
店铺没买保险损失惨重
18号店铺的店主黎女士告诉记者,大火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烧毁了,在这场大火中,她店内的现金就烧了29700余元,一些购货商写下的6万余元欠条也被大火烧毁,加上货物估计损失了近30万元。
据她介绍,被烧毁的几家店铺都没有买财产保险。
两名消防队员受伤
由于受灾店铺都是用易燃材质所建,火势很猛,兴国县消防大队的武传进和曹军两人,在顺着临时搭建的简易梯上楼扑火救人过程中不幸受伤,目前正在恢复调养。火灾发生后,该县制订了《兴国县贸易广场3·26火灾事故处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27日,兴国火灾中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启动,民政局当日派出工作人员抚慰遇难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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