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尤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2月17日至2月23日,许昌开发区大队共组成检查组8余次,检查单位累计30余次,发现整改隐患20余处,关停单位三家,处罚单位三家,处罚个人三人,拘留三人,为节日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豫公消[2007]7号《关于做好“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通知精神,许昌开发区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周密布署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把安全大检查活动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开发区公安分局纪检书记郭宝金为组长,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派出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以开发区公安分局名义下发了许开公[2007]001号文件,明确治理范围、重点,要求各部门结合业务职能,对辖区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五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周密安排,联合执法。治安、消防大队结合业务职能,制定方案,抓紧落实,治安大队结合治安巡防,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重点、大型场所进行检查,五小门店及非消防重点单位列入监督抽查范围;许由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特别是出租房屋、“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小网吧、小作坊、小商店等五小场所及个体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拉网排查。要求各场所、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明确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排查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三、整治隐患,加强管理。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量大、活动多的特点,检查组采取抽查、夜查的方式,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节日期间,开发区大队除参加支队组织的夜查外,还坚持每天对辖区单位组织检查两次,每日检查单位在4个以上。2月17日晚9点,开发区消防大队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在位情况,并带去了新春的祝福。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许昌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暴风”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开发区大队立即进行转发,并在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广泛张贴,为大检查活动制造舆论声势,还充分利用各单位的黑板报、板块、小橱窗、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让群众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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