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指出,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以提高农村防御火灾能力。
《意见》指出,各乡镇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乡村也要把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与村容村貌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同时指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式、乡村道路、沼气工程、能源建设以及水电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与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同步实施。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同时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意见》强调,村委会要积极引导、鼓励村民建立义务消防自治组织、农村治安保险联防、多户联防等自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综合建设,但是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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