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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政府印发文件大力整顿火灾隐患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11-13 08:30 出处:许昌消防支队供稿 作者:姚浩 编辑:@iCMS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0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许昌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火灾隐患普查大整顿活动。

许昌市政府印发文件大力整顿火灾隐患

许昌集中开展火灾普查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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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指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系统、各行业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认真实施。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泽河副市长任组长,宁伯伟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局委办也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了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措施和工作步骤,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全面普查、监督检查、总结验收五个阶段,明确了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为加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治理工作效果。《通知》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合执法机制。市政府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系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期间,每月召开一次联合执法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各系统工作进展,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办公,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二是督查访查机制。按照防委成员督查分工有关规定,由防委成员单位负责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访查,了解工作进度,查找工作不足,指导工作开展。督查访查每个工作阶段不少于一次,其中节日和“两会”期间必查,每次督查抽查乡镇或局委不少于2个,单位不少于10个。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单位应写出书面汇报,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通报奖惩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工作报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材料和督查访查情况,进行通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消防评先资格。四是隐患公告机制。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的典型单位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的相关情况,上报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办公室,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利用舆论监督力量督促隐患整改。五是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列出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保障经费由各地自行解决。

许昌市政府印发文件大力整顿火灾隐患

整治工作方案

《通知》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提出的四类火灾隐患进一步细化,并制定了普查整治的七项硬措施:一是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机关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二是政府对公安消防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10日内做出决定;对公安消防机关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三是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要结合城镇建设规划,优先安排改造;四是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五是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六是对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多合一”厂房,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打通疏散通道,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留宿人员,要立即清理;七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不履行组织、引导疏散义务等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从重处罚,坚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另外,为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支队并印发了5万份《许昌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彩页,将结合119宣传活动,免费向群众发放,以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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